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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教师资格证办理 事项编码: 35078203-XK-002 审批类型: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: 申请条件: 办理流程: 1、申请领表。2、资格审查。3、受理。4、证件办理。 申请材料: 申请材料 1、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 2、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》 3、《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》 4、《身份证》、《学历证明》、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》 5、非师范教育专业的本、专科毕业生应提交福建省自考办验证的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、师范类在校任教人员,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,需提供本人的任课课程表。 7、近期寸半身正免冠照片一张 审批结果
办理期限: 30(工作日) 时限说明: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、招标、拍卖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、鉴定和专家评审、现场勘查、补件、上报(转报)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。 收费标准及依据:
受理部门: 教育局 受理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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